欢迎浏览中国酱香酒文化网
账号登录 | 注册会员 退出登录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 > 要闻发布

【寻仁迹】甘氏宗祠碑——清末仁怀人的宗族自治档案

  发布时间: 2026-07-03 来源: 网络 作者: 小编

在仁怀苍龙街道中元村大房子组,有一通刊立于清末的四棱碑,记载了当地甘氏字派、族规和宗祠修建历史。碑刻为青石质,坐北朝南,由碑座、碑身、碑帽组成。碑座由混凝土浇筑,宽1.5米,高0.45米。碑身高1.7米,宽0.3米。碑帽为攒尖顶,高0.75米,宽0.7米。碑文为楷书阴刻,正面为字派,东侧为族规,背面为《积糓修祠并行补葺小引》,西侧则记载祠堂地基四至。

南面碑文:遗嘱行沠。崇永单子文,志朝臣泽君。于家培大业,在国树洪勋。孝友施之政,名贤锡以乡。锦江华翰发,世德绍书殾。

【寻仁迹】甘氏宗祠碑——清末仁怀人的宗族自治档案(图1)

南面碑文

按朝向,南面为此碑正面。碑文以“遗嘱行沠”开篇,点明下刊字派由祖先确定并嘱咐施行,以此宣扬字派的合法性和正统性。除字派外,此面还有监修人、共立人等甘氏后裔名讳。所刊姓名中,“臣”字辈8人,“泽”字辈22人,“君”字辈14人。根据本面碑文所载字辈,“臣”字辈为本支甘氏第8代后裔,为本面碑文中辈分最高者,“君”字辈为第10代后裔,辈分最低。

此外,从人数看,共有44人,以“泽”字辈为主。说明当时中元甘氏以第9代后裔为中坚力量,为本次修建宗祠等事宜的具体承办人,符合仁怀区域家族公益事业“长者牵头、壮年承办、青年参与”组织习惯。

东面碑文:盖闻国有法律,家有箴规。我族修□,公议十条,勒石垂铭,永传于后。一戒不孝父母者,若供奉不敷,此等解送祠堂,重责重罚;一戒不尊伯叔者,倘以下凌长,此等公送祠堂,罚席赔罪;一戒不睦弟兄者,若挟嫌斗气,此等鸣之祠堂,罚席取和;一戒不训子孙者,倘鼠窃偷盗,此等拿解祠堂,重责四十;一戒不笃宗族者,若以尊欺卑,此等鸣之祠堂,凭族剖论;一戒不守宗祠者,凡立坏既补,若有推诿,此等罚钱五百;一戒砍伐风水者,倘私行出售,鸣之祠堂,此等罚钱十千;一戒禁喧祠堂者,倘酒后混乱,族长理论,此等罚钱五百;一议崇奉祀典者,凡春秋二祭,如不遵办,此等罚祭一年;一议敬点香灯者,或几人同点,若有推诿,此等罚油二觔。

【寻仁迹】甘氏宗祠碑——清末仁怀人的宗族自治档案(图2)

东面碑文

以上十条实嘱实咐,凡我族中,务宜谨凛,永传万世,以启后人。若有不遵规戒者,赴之祠堂上告祖宗、下凭族长,依条责罚以充公用,决不宽贷。如有抗傲不尊,合族送公究治。

此面碑文是该家族共同讨论形成的10条家规,以“国有法律,家有箴规”开篇,阐明订立家规的必要性。其“我族修□”,结合上下文,此处缺字疑为“祠”,说明订立家规与修祠堂同步进行,并将其刊载于碑,希望家族将家规永远传承下去。

此十条家规分“八戒”和“二议”。“八戒”依次为戒“不孝父母、不尊伯叔、不睦弟兄、不训子孙、不笃宗族、不守宗祠、砍伐风水、喧闹祠堂”。“二议”则为“崇奉祀典”与“敬点香灯”。均举有犯戒情形,并明确处罚程序和处罚方式。

其中,“不孝父母”无明确的处罚标准,但此戒被列为首戒,并明确要“重则重罚”。体现了清末仁怀“以孝为先”的治家思想,这也是家族治理的法理和道德根基。除首戒外,另外“七戒”“二议”均有明确的处罚手段,包括罚席、罚钱、重责四十、凭族剖论、罚祭、罚油等。其中,罚钱、罚油为经济处罚手段;罚席为经济和声誉双重处罚手段;重责四十为体罚手段;凭族剖论为声誉处罚手段;罚祭则兼有经济、体罚和声誉3种处罚手段。

此外,第1—5条、7—8条规定了处罚流程,包括解送祠堂、公送祠堂、拿解祠堂、鸣之祠堂、族长理论,除第8条“罚钱五百”外,其他各条规定实施处罚的地点为祠堂。第6条、9—10条则未明确处罚流程和实施处罚的地点,由族长或德高望重者决定。

西面碑文:立舍祠基人,臣祥、泽先、泽华、泽宗、泽昌等出祠基。其界由左边土角起界,跟小沟直上抵大干,曲转跟大干横过抵沟,曲转跟沟直上抵石椿,曲转跟大面田脚横过抵路,跟路直下抵人行大路,曲转跟大路土坎横过抵土角合界。臣俊、臣杰、臣佐共出祠基,当价钱七千文。大清光绪二十年夹钟月中浣日吉旦。

此面碑文刊载了宗祠地基的捐献人、地基四至等,既为有贡献者留芳名,又载明地基来源性质和范围,为宗祠地基的合法性留下了依据。此外,本面碑文还刊有落款时间“大清光绪二十年夹钟月中浣日”,此时距离“咸同之乱”已过去20余年,加之光绪初年官方重振川盐入黔,仁岸沿线社会经济得到一定发展,为当地甘氏家族修建祠堂提供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基础。

北面碑文:积糓修祠并行补葺小引。从来物本乎天,人本乎祖。夫惟先祖之是皇,始致孝孙而有庆。若我等始祖,肇自江西,以征寇之行而入籍黔南之古播州也。延逮三世讳荣甫,迁仁邑安里之艾家沟,创垂克继,大贻燕翼之谋;作述相承,代产象贤之裔。经今百有余岁矣,而瓜绵瓞庆,沠衍支流,要服先畴、食旧者也。当披春露秋霜之感,能无崇孝报本之思乎?是以先严尝劝族人捐谷,无论富贫,每邻成斗,积而生息,越数权子母,乃得鸠工而建祠焉。第憾栋宇初成,而先严竟辞尘长逝矣。嗣孙本无志,能敢云继述要?不过念切宗庙,从而补葺耳。喜事竣工成,先灵妥侑,知后启者荐馨香,叨庇荫。而孝慈相继之余,行见师保之家声复振,将臣之世泽尤新,蛰蛰绳绳,兰芬敬祠,莫非本祖之德之所致也乎?且尤可嘉者,荣祖及四世祖妣田氏墓前,各植杉、松二株以培风水。厥后成材,志贤祖并私之以银为己有。志朝祖闻甚不平,爰自垫银赎而定之,永示后人勿剪勿伐,远培墓垣之风水,长森樾荫于子孙。故朝银祖昔谨将列祖墓碑概为镌竖,亦优之志朝祖、本祖之意云耳。嗣孙臣俊、秀,棠氏敬撰书录。

【寻仁迹】甘氏宗祠碑——清末仁怀人的宗族自治档案(图3)

北面碑文

此面碑文为甘氏源流、修建宗祠的过程等内容,从“征寇之行而入籍黔南之古播州、经今百有余岁”等内容分析。本支甘氏第一代族人因征战入籍播州,至刊立本碑刻时,其第三代迁仁怀已有百余年,推测甘氏族人落业播州时间为清雍正时期,“征寇之行”则为征“古州苗乱”。另外,此面碑文还记载了某位甘氏第6代后裔私卖祖莹前的风水树,同族兄弟反对并垫钱赎回风水树的过程。

这通甘氏宗祠碑内容丰富,是一份珍贵的清末仁怀宗族自治档案,为研究清末区域基层社会治理和宗族文化提供了实物资料,具有一定的保护研究价值。

作者:张霖


分享更多
140

更多推荐新闻

图片新闻

更多音画酱香